企业能否打包职工所有权利?
职工为公司工作,是否需要将自己的权利也打包给公司呢?在职场上,公司将职工的一些权利打包的行为屡见不鲜:公司与附近餐厅签下合同,所有员工必须到那里用餐;员工必须使用某公司的产品,不然则对其进行处分……这些常见的争议往往以员工的“忍气吞声”而不了了之。不过日前的一场CBA常规赛却让人不得不再次思考,当个人、企业的利益发生冲突之时,究竟怎么办?
日前一场CBA客场第二轮迎战深圳的常规赛中,这场球员、篮协和赞助商之间的比赛最终以广东队易建联的脱鞋而放大。易建联在比赛中一次不成功的防守之后将李宁球鞋脱下,光脚走回更衣室,随后更换赞助商的耐克球鞋继续参赛。早在此前,周琦、王哲林等球员也因为装备违规受到了通报批评。
最终,事件以篮协对易建联通报批评、停赛一场,广东男篮罚款五万元的决定以及易建联个人的公开道歉收尾。然而事件虽然结束了,话题的热度还没有散去,以此次“脱鞋门”为例,球员有着自身的考量,赞助商和篮协则也有各自的立场,企业能否这样简单打包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权利呢?究竟工作是不是意味着自己被“卖给”公司了?
来源:劳动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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